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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为根本 由“休息站”之争说起

 

 
  中国的电信市场好像一直新闻不断,近日关于移动运营商和固网运营商之间互相截留业务的问题又热闹起来,因为传言说中移动和中联通正在酝酿推出“电话休息站”,就是手机拨打固话时,信号可以提前拦在用户的手机上来接听。此举明显是对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手机休息站”的报复。这场固网运营商和移动运营商之间的“休息站”之争,给羊年的中国电信市场开局平添了几分热闹。

  利益为根本

  “休息站”之争起源于2002年12月广东电信的“手机休息站”事件。广东电信只用了一个小小的技术手段,就让移动和联通如临大敌。因为广东电信的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做法会让移动联通每年损失几十亿的收入。对电信而言,既然不利己,那么其目的是什么呢?是卖“手机休息站”设备吗?不是,电信不会冒着触犯管理条例的风险而只是为了那么点小利的。笔者推测电信的目的是:用实际行动向监管当局施压,以期自身能拿到梦寐以求的移动运营牌照。我们向前看一点就可以发现,电信一直在为没有移动运营牌照而努力。广东电信不久前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建立可漫游的小灵通网络,这就使小灵通的使用限制进一步取消,越来越接近移动网。

  2002年12月初,中国电信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欲言又止:“中国电信近年来为中国电信业的改革付出了巨大代价,但想得到的……”这位负责人就此打住不说。这未说完的耐人寻味的话是在指什么?就是一张移动业务运营牌照。

  “手机休息站”与“电话休息站”之间的争战,根本的原因在于电信监管机构对各家运营商限制业务种类,这种做法导致了不同业务种类的运营商在收益上的巨大差异。低收益业务运营商当然不会满意,如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他们只能经营固话业务和数据业务,而无法进入利益丰厚的移动运营领域;怀有类似不满的还有后起之秀铁通。所以利益之争是关键。

  运营商之间的“休息站”之争,把电信监管机构推向了风口浪尖,无论是媒体还是大众,或者是各运营商,都在盯着监管部门的一举一动。不过,令人吃惊的是,目前除了见到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纸不被广东电信执行的命令之外,再也没有什么更多的举措。好像现如今的中国电信市场是一个“乱世”,监管机构已经形同虚设,触犯管理条例、自行其是的运营商并没有受到什么惩罚。作为"受害者"的中移动和中联通眼看指望不了管理部门,那只能自己行动起来。电信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力,直接导致了中移动和中联通酝酿推出"电话休息站"一事,使运营商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升级。

  监管者之难

  电信监管部门有其难处。第一个难点就是各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利益之争很难协调。监管部门第一职责是要保证中国电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从国家经济全局出发,做好产业发展的统一规划,而这必然会触及各电信企业的切身利益,众所周知利益之争是最难协调的一种,此为其一难。

  第二个难点是在政府收入和国民利益之间,很难找到一个国民满意、政府也满意的解决方案。监管机构作为国家电信产业的设计规划者,就负有让国家投资健康成长、增值的责任;而同时,国有电信企业身上还肩负着普遍服务的义务,这又要求电信企业不能纯粹以盈利为目的,如何让电信产业兼顾国家、企业、用户三方的利益,实现国有资产增值和普遍服务两个目标,保证国家相关财政收入没有明显降低,保证企业仍能健康发展,保证用户得到最大的实惠,在三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是监管者的一个似乎不可能的任务。这一个难点不仅仅是电信产业的问题,而是所有的国有企业改革所面临的问题。

  第三难可能就是监管机构内部人事关系上的难处了。监管机构的人员基本来自各大运营商,电信监管者与运营商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意见又基本代表了各运营商的利益,所以监管机构做一个决定真是很难。

  在普遍服务义务方面,中国电信业目前的现状是主营低收益业务的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背负起了所有的普遍服务义务,而利润丰厚的中移动和中联通却没有在这方面做什么工作,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电信监管部门,所以我们从这里可以理解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对监管机构的不满,用行动向管理部门施压的举措也就不足为怪了。

  现在各运营商自行其是、为自身利益而做各种不规范竞争的时候,迫切需要监管机构的强力举措。

  监管是必须的

  2002年12月3日,吴基传在香港召开的亚洲电信展上向来自各国的监管机构代表和企业自豪地说:"中国因为没有完全放开竞争,所以在这次席卷全球的电信业危机中得以幸免。"有外刊记者评论为"即将卸任的部长为自己进行了任职以来最强悍的辩护"。吴基传的自豪说法是有根据的。2000年至今,美国电信企业的市值已经缩水了2万亿美元,而与此同时,中国的电信业却保持了21%的高速增长。

  这些数字已经足够说明监管对中国电信业的重要。但是,仍有观点认为中国电信业应该放松管制、放开全面竞争。笔者在想这样一幅图景:如果放开市场让企业全面自由竞争的话,那么类似砍断竞争对手光缆、成立司令部互相开战、用技术手段截留通话等等的问题将会层出不穷;在固话市场,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将消灭所有想进入当地市场的竞争对手;在移动运营市场,中国移动仅用纯粹的价格战就可以把中国所有现存的、以及将进入的移动通信运营商扼杀;到了没有竞争对手的时候,等待用户的将是什么?

  放开全面竞争还存在一个国有资产浪费的问题。国外主要是私有资本投入电信运营业,对政府而言不存在资产浪费的问题,可以通过市场竞争达到优胜劣汰,但是我国的电信运营企业均为国有企业,如果放开全面竞争,将会对国有资产造成极大浪费。

  所以非对称管制不但不能撤销,反而要加强,尽快把弱者扶植为强者,最终形成4~6家或者更多的实力相当的电信运营企业,那时候才能谈得上放松管制、开放竞争。

  笔者赞同加强监管,但是并不是目前的这种管法。目前的监管原则主要来自电信管理条例,而这只是一部政策命令而已,当运营商在自身利益攸关的时候,它会对这个条例置之于不顾,而监管部门却没有得力的制裁手段,眼下的"休息站"之争就是一个例子。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急需一部《电信法》来规范和教会运营商如何竞争,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框架。

  据悉《电信法》的指导思想是打破垄断、公平竞争、优化配置、加强监管。具体是为了调整好四大关系:电信管制部门之间的关系及其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电信管制部门与电信企业之间的关系;电信企业与电信企业之间的关系;电信企业与电信用户之间的关系。

  用法律的形式把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做一个明确厘定,不至于像行政条例那样具有易变性,让企业、用户对未来都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同时,结合3G等新技术,《电信法》必将促进我国电信产业进入新一轮大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