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使网络通服务条款
一、前言:
广州市信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信景公司)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广州市信景技术有限公司(Guangzhou
Infoscape Technoligy CO.,Ltd,简称信景公司)。信景公司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二、服务条款
1、服务内容
个人版WWW服务(互联网网站发布服务,同时连接数不超过100)
个人版FTP服务(提供互联网ftp下载,同时连接数不超过100)
个人版Telnet服务(同时连接数不超过10)
个人版TerminalServer服务(同时连接数不超过10 )
个人版SqlServer服务(同时连接数不超过10 )
个人版Email服务(同时连接数不超过100 )
标准版服务(同时支持以上各服务,同时连接数不超过500)
2、服务收费标准
个人版WWW服务,月费30元,一次性缴纳240元可使用1年;
个人版FTP服务,月费30元,一次性缴纳240元可使用1年;
个人版Telnet服务,月费30元,一次性缴纳240元可使用1年;
个人版TerminalServer服务,月费30元,一次性缴纳240元可使用1年;
个人版SqlServer服务,月费30元,一次性缴纳240元可使用1年;
个人版Email服务,月费30元,一次性缴纳240元可使用1年;
标准版服务,月费200元,一次性交纳1500元可使用1年。
3、服务开通及终止
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关于信使网络通的服务条款并完成相应的注册程序,在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后,才能成为信使网络通的合法用户。
服务开通及终止的情形:
1) 用户注册后即开通试用服务,试用期限为7天,也就是交费期限,用户必须在此期限内交费,在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后,即能成为信使网络通系统的合法用户,否则其注册之信使网络通帐号(以下简称帐号)将被冻结(即保留帐号,但服务不能使用),冻结期为30天,期满后仍未缴费的,系统将收回帐号并提供给愿意缴费的用户使用,不做另行通知。
2) 用户在服务期满没有续缴服务费用,信景公司将冻结其帐号,如逾期90天未缴费的,将删除其帐号;
3) 自用户开通之日起15天内,若用户对服务感到任何不满,湖南数码在扣除该服务相应的邮局、
银行等机构收取的手续费后, 将余额退还给用户。
4) 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经信使网络通核实后,将删除其帐号;
4、保守用户隐私
真实的用户资料将作为信景公司提供售后服务的依据和用户获得法律保障的前提,用户必须提供真实的用户资料,
如上述资料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信景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除以下三种情况外,湖南数码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同意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资料及其它保存在信景公司中的保密性内容:
1)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
2) 有关权力机关要求;
3) 用户授权。
5、有限责任
因信景公司过错原因导致的用户损害,信景公司将提供赔偿,赔偿额不超过用户已付的当月服务费用;如因湖南数码过错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或使用故障,可以根据中断或使用故障所延误的时间给予延长服务使用期的补偿;
用户的责任:由于用户过错原因导致信景公司损失(包括因此 信景公司需对第三方承担的损失)由用户赔偿;
6、法律适用
用户对所发布或传输的内容单独承担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国家法律、地方法律和国际成文法律,国际惯例及本协议规定;
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不得借助信使网络通系统在互联网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条款,湖南数码将通知该用户,并保留立即终止对该用户的信使网络通服务的权利。
三、服务条款的调整
1、信使网络通服务条款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其解释相一致,如发生信使网络通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信使网络通有权单方将这些条款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调整,其它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2、信使网络通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或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给用户,用户可以作如下选择:
1) 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所获得的信使网络通服务,信景公司将按实际使用服务时间收取用户费用,并退还余款;
2) 如果用户继续使用信使网络通服务,则视为完全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3、用户要继续使用信使网络通服务,有必要对最新的信使网络通服务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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