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主任》两大“误点”

http://ent.sina.com.cn 2003年06月11日09:03 时代商报

  热播的电视剧《人大主任》今晚就要拉下帷幕。昨日“海颖导视”的一位老读者给记者打来电话,挑出了该剧的两大败笔之处。

  第一误点:该剧将“人大”与“人大常委会”混为一谈。“人大”与“人大常委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简称,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它也属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职权。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尽管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有相同之处,但前者的权力范围要小于后者,有些事项如选举或补选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大常委会甚至决定不了而非得交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方可。《人大主任》将“人大”与“人大常委会”视为同一概念,甚至将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工作机关也称“人大”,是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的。

  第二误点:此电视剧名叫“人大主任”也欠妥。老读者指出,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县及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设主任、副主任,“人大”没有“主任”这一职务。其次,剧中主人公齐恒寿主任的所作所为违背了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决策原则。本剧中,对一些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河阳市人大常委会不是召集常委会议讨论决定,而是由齐恒寿一人或常委会主任会议来拍板,这显然与我国的法律精神不符。

  今晚辽宁3套18:56播出第19-21集本报记者 张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