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7-3-7 10:18:08 来源:闽南日报 (记者邓娜)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同胞们将有自己的保护伞。昨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漳州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救中心将于3月7日成立,届时,本市范围内因受家庭暴力而无处投靠,自愿要求庇护的妇女可到庇救中心寻求救助、保护。 据了解,漳州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救中心由漳州市民政局和漳州市妇联联合组建,中心设在漳州市救助管理站,主要救助、保护住所地在漳州行政辖区内遭受家庭暴力而离家出走,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生活暂时陷入困境,到妇联或民政部门寻求帮助,自愿要求庇救的妇女。中心通过对妇女心理辅导、精神关怀、法律服务等,使受害妇女重新获得生活的勇气,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信念,增强受害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心实行“自愿、无偿”的管理方式,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天。需救助、保护的妇女来中心时,应持有关证明手续和身份证明,办理入住手续,中心对接待过的受保护妇女离开后,根据个案情况视情定期回访。 据市妇联的工作人员介绍,家庭暴力不仅是肢体上残害,还有家庭冷暴力等形式,成立庇救中心可以预防一些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流落街头,同时,也可暂时缓解夫妻双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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