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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声音:不需要性爱合同
声音一: 既想偷腥又不想脏了嘴
性爱合同这东西,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无非是男人们既想偷腥又事先准备好把嘴擦干净的纸巾,生怕一时管不住自己下身,引来无穷后患。签性爱合同,本身就是一个笑柄,会成为事后的证据。
现在这个社会处处讲自由、平等,男欢女爱也不例外。彼此感觉好,那就OK,有一方不愿意,强求也没意思。好聚好散没什么难的,大不了事先把话讲明白。可要是让我白纸黑字条条款款列出来,我肯定是做不到,也根本没这个必要。挺愉快的一件事儿,性质就变了,变得说不清是交易还是相互利用了。
声音二: 何必诋毁性爱的美好
性爱合同会把男女双方陷入尴尬的境地,它起不到什么作用。
假如一个只是想跟你保持良好性关系的女人,你亮出合同让她签,会破坏她对你的美好印象,认为你在费尽心机地保护自己,提防她;而一个真的对你图谋不轨的女人,她怎么可能在你的性爱合同上签字呢?或者她就算签了,也能找到漏洞,最终弄到你人财两空。谁都不是傻子。女人狠起来,男人根本不是对手。
性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干嘛非弄得有板有眼,例行公事一样呢?结婚领证就像一道隐形的墙,困住男人,性关系再签个合同岂不是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
4 性爱合同面面观
从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与莱温斯基的“蓝裙子事件”到NBA篮球巨星科比科比?布莱恩特被指控强奸一名19岁酒店女职员事件,再从国内的张铁林生诉性骚扰周璇,到网上盛传空前的赵忠详与饶颖的电话录音。近年来,全球的男性公众人物似乎被“婚外恋”、“一夜情”、“强奸”、“性骚扰”、“性交易”这股巨大的旋涡越卷越深。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当内地女演员张钰怒曝与多位知名导演之间的性交易,她的博客一夜之间达到了600万的浏览量!该事件貌似以张钰败诉而告终,实际上却拉开了娱乐圈肮脏的黑幕,也将要不要签“性爱合同”这一论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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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丑闻
早在1995年11月,克林顿在白宫和当上白宫实习生仅几个月的莱温斯基发生了性接触。然而,莱温斯基在1997年12月5日为葆拉-琼斯控告克林顿性骚扰案作证时,否认与克林顿有过性关系,并且为此签了一份声明。同月17日,克林顿被琼斯的律师提问时,也否认与莱温斯基有性关系。但是根据白宫访客记录,克林顿曾在莱温斯基作证之前与她私下会面,要她在出庭时“避重就轻”,同时还通过私人秘书取回先前赠送给莱温斯基的多种礼物。
★强奸
2003年7月,属于美国的关键词是“科比”。这位NBA湖人队篮球巨星被指控强奸了一名19岁酒店女职员一案轰动了整个美国,事情像火山一样突然喷发在公众面前,然后慢慢喷涌出越来越多的内幕,尽管科比信誓旦旦地声称双方是在自愿前提下发生性关系的,但却没有任何证据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性交易
2006年9月,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了一审驳回张钰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一中院认为,张钰主动通过多家媒体将其持有黄健中隐私录音带甚至照片的事件披露出去,在并无相应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发表了大量个人的言论及看法,从而将自己置于公众关注的位置,因此其也就应当容忍乃至接受对方当事人及公众,基于一般的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对此“事件”进行的各种评价。
★性虐待
饶颖在博客中以《从强奸到性虐待,我和赵忠祥那些不为人知的细节》为题刊登了自己的几篇日记。在日记中饶颖称她被赵忠祥的“温柔”所迷惑,被他的这些“细心”蒙蔽,就这样心甘情愿和他在一起,“为了他,我没有自我,为了他,我放弃家庭”。详细道出了从被欺骗到性虐待的种种细节。
5 怎样签一个性爱合同
性爱合同首先应该约定,这个美好的夜晚和这个美好的时刻是我们双方自愿的,所以,我们有彼此保密的义务;我们更不能事后反悔,并为此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些,造成了不好的后果后,我们将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每个人的性爱合同在具体内容上可以不尽相同,比如一旦性方式不对,产生了身体上的伤害怎么办?比如对方有没有避孕的义务?在性爱合同的附加条款里,你尽可能和你的性伴侣协商,把所有的可能预想的后果提前写进合同条款里。
很多人会质疑,首先普通人有没有签性爱合同的必要?其次是签合同会不会破坏性应该有的浪漫,融洽的气氛?
发明性爱合同的专家说,签不签取决于你的需要。正如戴安全套一样,如果你足够信任对方,你就可以靠道德来约束你们的性行为行为,可是如果你对此总有些不放心,那么丑话说在前头,反倒有利于一旦事情发生,去制约那种木子美式的人物。
至于会不会破坏性应该有的融洽气氛,专家们认为,正如戴安全套行为,曾被人视为彼此不信任或性生活中过于理性的一部分一样,现在人们已经普遍认为,两个相爱的人做爱前戴安全套,并不是一方不相信另一方可能有疾病等等,而是对彼此双方一种保护;
同理,签性爱合同也是这样,它既是对双方的一种保护,同时只要两个人沟通后,并不会理所当然地成为冰冷的破坏柔情蜜意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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