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生产并对外经营中秋月饼的宾馆、酒店,须在生产经营20天前向该餐饮单位发证的卫生局申报,委托生产加工的月饼,其包装标志上必须如实标注受委托生产单位的名称及地址。
昨日,福州市卫生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餐饮业中秋月饼生产经营卫生管理,并将于近期对餐饮业中秋月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违法单位将依法被查处,并予以通报。
通知要求,福州市卫生局对申报单位的生产场所、卫生设施、月饼贮藏、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申报单位方可生产、经营。
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并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从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包装、储存等方面层层把关,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对外经营。
委托他人生产加工的餐饮业,其月饼包装标志上必须如实标注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及地址,受委托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该批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
生产单位采购的原、辅料必须新鲜,无虫伤、鼠咬、霉变,符合国家有关的食品卫生标准或规定,不得使用回收馅料。
采购原、辅材料时,须向供应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单、厂家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委托生产加工的月饼,其包装标志上必须如实标注受委托生产单位的名称及地址。食品包装标志必须清楚,容易辨别。月饼名称必须注明表明产品真实属性的准确名称。
当多种月饼产品混装一盒时,可以用一个包括所有产品的总配料清单,亦可使用每个产品各自的配料清单。以某种配料作为月饼名称时,应标示其含量。当多种月饼产品混装一盒时,生产日期以最早生产的月饼的生产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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