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推广   商务谈判   财富论坛   域名交易   广告投放    管家博客    个人播客

首页 新闻 财经

广告
房产 汽车

 

品牌 人才 商城

商家
教育 房源

 

黄页 电视 女性

二手
服装
联盟

 

电子 装饰 家政

旅游
交友 论坛

 

自 助 建 站

个 人 播 客

今天是  ·发布信息·用户注册·用户中心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 买入域名 | 出售域名 | 域名排行 | 域名新闻 | 域名工具 | 域名查询 | 每周一拍 | 域名论坛
Google:仲裁讨回googel域名,称为混淆性近似


Google:仲裁讨回googel域名,称为混淆性近似
发布时间:2006-8-19 18:56:55   发布人:中央商务网   新闻来源:    点击数:
 

一个与google的名称拼写极度相似的域名googel.cn,本月被Google公司通过仲裁讨回。而这个域名的所有者之前为此花了700欧元。

尽管googel是一个“错误”的拼法,但Google公司方面认为,这个域名与自己享有民事权利的名称或标志构成混淆性近似,遂于今年4月16日委托律师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交了投诉书,要求讨回争议域名。

被投诉人Kunst IT-Services方面认为,该争议域名是其以700欧元在sedo.com上购得,并提供了相应的发票为证;sedo.com网站会把与商标权存在冲突的域名去除,而该争议域名目前并没有被这家网站去除,因此交易完全合法;此外,www.google.cn每天的访问量为600万人次,而争议域名googel.cn每天的访问量为15人次,因此两个域名间没有关联性且不会对互联网用户造成混淆。

而仲裁专家组的意见是,两者的确构成了混淆性近似。投诉人对GOOGLE享有在先的合法民事权益。根据投诉人提供的北京市公证处的公证书,也能证明 “GOOGEL”与“GOOGLE”非常容易造成公众误认,构成混淆性近似,而被投诉人认为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商标文字没有混淆的证据不予采信。此外,没有证据可以证实被投诉人曾经就“GOOGEL”字样主张过任何民事权利。

专家组还表示,在争议域名2004年4月份注册之前,投诉人的GOOGLE商标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就已享有非常高的知名度,GOOGLE搜索引擎在中国也颇受欢迎。没有理由相信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在注册该域名时会对投诉人的商标一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被投诉人以700欧元的高价购买与投诉人商标极为近似的争议域名并在其网站上进行销售的行为,只能理解为出于利用投诉人品牌所形成的商誉来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的恶意行为.

[编辑:admin]

联系我们 ┋ 网站留言 ┋ 聊 天 室 ┋ 友情链接 ┋ 与我在线 ┋ 广告联系 ┋ 网站制作 ┋TOP
Copyright © cbde.biz 中央商务网 2002-2006 管家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0755-21230322 E-mail:china@cbde.biz 粤ICP备05013736号
中国品牌推广门户网站 法律顾问单位: 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 李永修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