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规则简介 为维护淘宝的交易秩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现针对网上交易产生的违规行为而专门制订本举报规则。整个举报体系由举报,处罚和申诉三部分组成。对于淘宝上出现的不良信息或者不良交易行为,用户有权就违规情况进行举报。整个举报过程中,举报方是匿名的,所有的个人信息受淘宝保护,并且举报人必须是通过支付宝认证的用户,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被举报方在得到举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进行申诉,并尽量提供凭证以证实自己申诉的有效性。淘宝会在被举报方申诉的基础上进行核实并处理。举报请按本规则进行,如用户不遵守本规则的规定进行举报,发生谩骂、诋毁,报复、诽谤等恶意行为的,淘宝有权对当事方进行处理。举报内容为7项,无特殊情况,重复举报不予受理。 举报内容分类:
举报需要提交的文件 请在商品信息页面直接提交举报,选择商品违规发布的类型:重复铺货、滥用关键字、严重放错类目。 知识产权侵权 (可由非淘宝用户举报)——商标侵权请您提供:被举报人用户名,相关的商品链接,您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及其他客户服务人员要求您提供的文件。 专利侵权请您提供:被举报人用户名,相关的商品链接,您的营业执照、专利证书与授权书及其他客户服务人员要求您提供的文件。 版权侵权请您提供:被举报人用户名,相关的商品链接,您的营业执照、版权证明文件及其他客户服务人员要求您提供的文件。 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如果您没有淘宝的用户名,请您将以上执照及证书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果您是授权律师还请同时提供授权合同)邮寄到淘宝,我们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尽快确认。 图片发布侵权(用户之间发生的)——用户之间发生的图片发布侵权也是版权侵权中的一种情况,由于情况特殊我们特别单列出来进行处理。请您提供:被举报人用户名,相关的商品链接,与原始的图片证明及其他客户服务人员要求您提供的文件。 禁限售品发布——请在商品信息页面直接提交举报。 发布广告信息——请您提供:被举报人用户名,相关的商品链接或者相关的截图,相关的证据。 炒作信用度——请您提供:被举报人用户名,相关的商品链接或信用评价链接。 哄抬价格——请您提供:相关的商品链接,举报的详细理由等相关的证据。 我们将为每一位举报人的资料保密,并使举报用户在淘宝上的利益不会受到侵犯!严禁任何打击报复行为。为了保护您的切身利益,请您不要在公开场合如论坛、商品留言、投诉、求购信息进行举报,我们将不会受理非指定渠道的举报! 处罚细则 根据规则判断,举报事实不成立,举报作“不成立”处理。 根据规则判断,举报事实成立,举报作“成立”处理,举报的商品会被店小二删除或者下架。 每一自然季度,因为商品违规被删除和下架数量累计达到15件,将会通知会员清理商品。 每一自然季度,因为商品违规被删除和下架数量累计达到30件,将会下架所有未出价的出售中的商品,并且限制发布商品权限7天。 每一自然季度,因为商品违规被删除和下架数量累计达到45件,将会通知会员清理商品。 每一自然季度,因为商品违规被删除和下架数量累计达到60件,将会下架所有未出价的出售中的商品,并且限制发布商品权限30天。 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处罚按《禁止及限制交易物品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但对用户之间发生的图片发布侵权,可按1.4.3条的规定处理。 图片发布侵权举报双方协商成功,举报作“撤消”处理。 根据双方提供的链接、原始图片等判断,举报事实不成立,举报作“撤消”处理。 根据双方提供的链接、原始图片等判断,举报事实成立、证据充分且被举报方没有撤下图片,被举报方作“公示警告”三个月处理,并且限制发布商品权限14天,删除使用他人图片的商品。 被举报方少量使用他人图片的行为,删除使用他人图片的商品,举报作“公示查看1个月”处理。 被举报方在收到举报后,主动撤下图片的情况,举报作“撤销”处理。 禁限售品发布禁限售品发布处罚按《禁止及限制交易物品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发布违规及淘宝禁发的广告信息根据举报和申诉判断,举报事实不成立,举报作“撤消”处理。 根据举报和申诉判断,举报事实成立、证据充分且使用淘宝提供的信息沟通渠道发布违规信息(如反动、黄色信息等),被举报方作永久“冻结”处理。 根据举报和申诉判断,举报事实成立、证据充分且使用淘宝提供的信息沟通渠道发布诱导用户登陆或注册其它网站为目的的各种形式的宣传信息,被举报方作永久“冻结”处理。 被举报方使用淘宝提供的信息沟通渠道(淘宝旺旺发送给好友的情况除外,但不得群发),发布店铺或商品信息等行为,并且不做任何解释或者不接受淘宝规则的制约,举报做“公示警告3个月”。 用户态度良好且按淘宝规则违规情节并不是很严重,同时主动承认错误并承诺不再违规的情况,举报作“公示查看1个月”处理。 炒作信用度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举报事实不成立,举报作“撤销”处理。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所有因炒作信用而注册的未认证用户名,都作永久“冻结”处理。 处理之日起再次违反淘宝信用炒作规则的,按规则删除评价,作永久“公示警告”处理。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炒作评价100条以上(包括100条),删除违规评价,被举报方作“公示警告”六个月处理,并且限权发布商品和出价权限6个月。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炒作评价31-99条,删除违规评价,被举报方作“公示警告”三个月处理,并且限权发布商品和出价权限3个月。 根据炒作信用度规则判断,炒作评价30条以下(包括30条),删除违规评价,被举报方作“公示警告”三个月处理。 被举报方主动承认并要求删除相关评价(此类型只在举报前和举报中受理,在举报成立后不受理)等情况,删除违规评价,举报作“撤销”处理。 哄抬价格根据规则判断,举报事实不成立,举报作“撤消”处理。 根据规则判断,淘宝核实出的所有非通过认证用户名,都作“冻结”处理。 根据规则判断,举报事实成立、证据充分且被举报人不做任何解释或者不接受淘宝规则的制约,举报作“公示警告”三个月处理,并且限制发布商品权限1个月。 被举报方主动承认错误并承诺不再违规的,举报作“公示查看1个月”处理,并且限制发布商品权限7天。 所有因淘宝主动发现的违规行为,淘宝有权对此类行为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淘宝有权根据被举报人的违规情节,如重复违规,给予重复处罚或者加重处罚。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对生效日前未处理之行为有追溯力. |